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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促进幼儿园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作者:谈 雷 发布时间:2016-08-15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谈雷)近日,扬州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促进幼儿园普惠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将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积极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园积极性,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新建普惠性幼儿园52所,适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例达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专任教师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

  该《方案》要求,扬州市各区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普惠性幼儿园预算管理,对所属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经费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综合预算。各区级财政在财政性学前教育事业经费中安排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或生均公用经费,并逐年增长。到2019年,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参照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一半执行。

  该《方案》规定,对在市区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平均资助比例不得低于在园幼儿总数的10%。

  该《方案》还明确,全市每年将安排一定事业编制名额,向社会公开招考幼儿教师,主要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力争到2020年,公办园事业编制教师达50%,男性幼儿教师数量逐年增加。严格执行教职工准入制度,所有教职工均应取得相应岗位任职资格,专任教师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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