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丹)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激发学校自主办学活力,近日,无锡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并要求全市中小学于2017年3月前完成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实现 “校有校法”。
学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领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将明确和规范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的良性运行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意见》对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并要求各地各校完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新常态。
(无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