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11月初,扬州市下发《扬州市幼儿园“十三五”建设规划》,提出全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幼儿园52所,建筑面积20.5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7.89亿元;其中新建41所,建筑面积18.2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7.14亿元,改扩建11所,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0.75亿元。
《规划》提出该市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将先后建设幼儿园14所、14所、8所、11所、5所。《规划》指出,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确保计划的全面达成。
一是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市政府将幼儿园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重大民生项目。采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推进。
二是各级政府要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地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并通过购买服务、减免房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实行项目管理,各地要在编制五年项目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幼儿园建设项目信息库,明确每个幼儿园建设的项目内容、经费投入、实施计划等。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招投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水平。建立督查制度。对幼儿园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地项目实施、经费安排和使用、实施绩效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经费到位、实施到位。建立双月通报制度,促进各地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幼儿园建设。
(扬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