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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规范办学行为 执行“五严规定”

作者:瞿春红 发布时间:2016-11-16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瞿春红)为贯彻落实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保障和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扬中市教育局、扬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本月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执行“五严规定”专项督导的通知》,11月8日-18日,市教育局组织督导科、教育科、德育科相关人员,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责任督学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五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本次督查采用问卷调查、现场观察、随机访谈、成果分析等方法,全过程跟踪被督查学校一天的教育教学等情况。

  每到一校,督查组成员分工合作,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检查涵盖学校制度建设、校容校貌、校园文化、德育工作、教学管理、教研师培、安全管理、“五严”规定执行情况等各个领域,对各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努力改进的方面,及时和学校领导交换意见,或和分管领导进行现场研讨。

  受检查学校领导及教师表示,在教育局的正确领导及严格督查下,将会以更强的务实精神和创新精神全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在稳定中逐步发展。

  (扬中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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