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南京秦淮区中学教师将向小学流动

作者:钱红艳 发布时间:2016-12-28 来源: 南京日报

  作为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区,秦淮区近年不断推进教师交流。记者昨天了解到,近两年,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累计交流教师680人,未来该区将引导鼓励教师由中学向小学流动。

  该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初开始全区启动教师“区管校用”试点工作,建立起“区教师管理中心”,对义务教育学校现任教师实行人事档案统一保管、人事关系统一调配,教师资源统一使用、进修培训统一管理。

  该区同时规定,校长(含所有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满6年应当交流,满9年必须交流。原则上在同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需要参与校级流动,一次流动期限原则为1—3年。另外凡申报高级(含)以上职称、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以及区级骨干、市区级综合表彰奖励等教师,需有校际正向流动经历。凡享受名特优教师津贴的骨干教师,如不服从校际流动安排,取消相关待遇。凡应参与校际流动的教师,如不服从安排,取消当年评优晋升的资格。

  根据统计,近两年,秦淮义务教育学校累计交流教师680人,其中初中181人,小学499人。2016年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大幅增加,总计交流88人,其中初中骨干教师21人,小学骨干教师67人。市民通过12345等民生平台咨询了解到教师交流的力度,纷纷对这一推进教育优质均衡的举措表示肯定。

  该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教师“区管校用”,引导鼓励青年教师从薄弱学校到优质学校锻炼,同时引导鼓励教师由义务教育高学段向低学段学校合理流动,即由中学向小学流动,缓解小学教师紧缺问题。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