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丹)近日,为民办教育“量身订制”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锡市市级民办教育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新鲜出炉。《办法》旨在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据悉,这是无锡市首次针对民办教育出台市级财政扶持举措。
根据《办法》,市级财政将设立“无锡市民办教育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市区范围内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实行奖补。奖补资金由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市教育局负责编制资金预算,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教育局提出的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拨付项目资金,会同市教育局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循“促进发展、贯彻均衡、奖励先进、提高质量”的原则,做到补助和奖励结合、公益和发展兼顾。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六个方面: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新建改扩建,鼓励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民办学校升等创优,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表彰奖励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奖励。据介绍“在民办教育领域,2017年市级财政盘子总量将达600万元。”
(无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