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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学生本学期可“弹性离校”

新学期第二周开始实施,一律不收费,禁止搞补课

作者:仇惠栋 发布时间:2017-02-07 来源: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讯(记者 仇惠栋)对于南京小学生家长而言,新学期就有好消息。南京市政府年初承诺的一项惠民新政立马兑现,小学新学期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昨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可延时离校,且家长不需要缴纳费用。

  南京市政府提出,在全市小学实施“弹性离校”,为全市小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弹性离校”面向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学校“弹性离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把孩子留在学校?会不会有学校借机搞补课,加重了孩子的学业负担?这份指导意见为此列出了三条禁令: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聘人员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弹性离校”的实际参与人数以学生家长签名递交申请书并获批的人数为准。各区要对学校上报人数进行核准,保证数据准确。

  实施对象:按时离校有困难小学生

  该指导意见明确,这次“弹性离校”的实施对象为: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

  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对于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实施时间:新学期第二周起实行

  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具体时间由各区确定。

  “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应合理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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