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南京市政府转发由该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共同拟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指导意见》,自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这一举措被南京市委市政府列为2017年加强民生幸福建设、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教育民生重点工程。
据悉,“弹性离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根据要求,冬季上学时间段(每年11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7点,非冬季上学时间段原则上为18点。“弹性离校”期间,各小学主要为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明确,参与“弹性离校”的学生一律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
南京市自3年前实施“弹性离校”试点以来,每年均为1万多名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新学期小学“弹性离校”工作将从主城区试点向城乡所有小学全面推开,并且实现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全覆盖。据了解,今年,南京市级财政将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补各区开展“弹性离校”。市、区两级专项资金将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标准落实。按照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该市各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内“弹性离校”工作的实施主体,承担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