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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高招:高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1%

作者:王晶卉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中国江苏网5月5日讯《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昨天出炉。记者获悉,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与去年相比,只在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方面有几点变化。

高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1%

据介绍,2014年我省已将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纳入高考报名工作文件,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本省户籍考生同时报名。

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高考志愿不再需要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空中乘务专业(含动车乘务、航海乘务),按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艺术高职(专科)批次由原有的3小批改为2小批,第1小批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第2小批为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此外,2014年我省优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014年高招政策详细披露

今年高考日程敲定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安排见下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较好。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和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

2014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7小批。

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

录取共分七个批次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共分七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及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014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附】

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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