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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让农民工子女享受教育“同城待遇”

作者:童凯 杨艳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入学低门槛、经费全覆盖、关爱全方位……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子女教育需求的日益迫切,泰州市采取积极措施,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随迁子女同城待遇,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

日前,全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研讨会在教育部召开,泰州市被特邀出席此次会议并做经验交流。

坚持有教无类,真诚接纳新泰州人

7月初,安徽农民工子女小李,拿着一张盖着市教育局公章的入学证明,来到了省泰中附中的初一年级的教室内。能在泰州最好的学校上学,她心里充满了期待:“我对新学期很有信心,希望在这学期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城市学校大门,这体现一个城市的包容度和开放度。”泰州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奚爱国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到泰州参与建设的外来人口逐年增加,去年全市农民工随迁子女达到22069人。面对日益迫切的优质公平教育需求,教育部门对新泰州人子女就学作出的承诺,保证随迁子女就学享受“同城待遇”。

泰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戴荣介绍,所谓“同城待遇”,具体说就是“四个同样”:同样入学、同样升学、同样免费、同样管理。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凡持有流入地暂住证、经商或务工证明、1年及以上社保记录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就学与泰州户籍学生一样,就近免费入学。同时,明确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各市(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在安排经费时,把随迁子女纳入实际在校生数,落实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并按标准予以足额安排。

不仅如此,凡在泰州市初中三年级就读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泰参加中考,与泰州学生同等条件参加录取,并可在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泰州省高考。在此基础上,2013年,泰州市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泰州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外省中考,同比例折算成绩后参加泰州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后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如流动性大、工作临时性强等特点问题,各市(区)教育部门创新工作机制,普遍建立起就学“绿色通道”,定期组织教师深入到农民工家庭,与家长联系,与学生沟通,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实现全面发展。

建立爱心档案,全方位关爱留守儿童

相对于随迁子女来说,泰州市留守儿童群体更加庞大。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董健介绍,外出务工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往往存在“三无”现状,即无时间、无精力、无能力。对于这些学生,泰州市推行零距离教育,实施全方位关爱,形成多维度合力,切实承担起为了每一个孩子的教育责任。

周雪梅是泰州实验小学东校区(原泰东实验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生眼中,她虽然没有靓丽的外表,没有华丽的服饰,却是世界上最美的老师,最值得信赖的朋友。

去年秋学期,周雪梅班上来了一个新同学,叫晓秋。他的父母都在苏州打工,一直跟着外婆生活。由于外婆长期溺爱,孩子总是以自泰州为中心,对别人漠不关心。

一次,晓秋玩滑板车时不慎跌倒,右脚脚踝处肌肉撕裂,无法走路。在周雪梅的动员下,班里学生自觉做了分工,有人专门扶他上厕所,有人专门为他倒水,还有人专门为他打饭。渐渐地,晓秋的伤好了,此时的周雪梅惊喜地发现,孩子学会关心别人了。“周老师,您就是孩子的第二个妈妈,把孩子交给您,泰州们放一百个心!”在外务工的晓秋妈妈特意来电表示感谢。

董健介绍,为了管好这部分留守儿童,教育部门已为所有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普遍建立了爱心档案,档案坚持做到“四个清楚”,即家庭情况清楚,学习思想和生活状况清楚,父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委托监护人情况清楚。

同时,泰州各学校聘请一批在职教师和离退休老同志与留守和随迁子女结成对子,当起了他们的“代理妈妈”,承担起这些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两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如今,教师妈妈已从最初清一色女教师,扩展到男教师,并逐步成为泰州教育一张靓丽而有温度的名片。

【相关链接】 教育部部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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