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梦在前方,路在脚下
2015年是深入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关键年、“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在此,我们聚焦江苏教育改革新思路、新举措,与读者共同学习领会全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了解把握主要工作部署。新的一年,江苏教育将怀揣梦想,昂然前行。
总体要求
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保障公平、提高质量、优化管理、增强活力为目标,深化教育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坚持系统设计、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着力把握6个“更加注重”
1.更加注重规划引领
2.更加注重问题导向
3.更加注重立德树人
4.更加注重依法治教
5.更加注重先行先试
6.更加注重监测评估督导检查
重点做好个方面工作
①以省级统筹为抓手,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科学配置教育资源
③以体制机制为关键,深化教育改革开放
④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⑤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⑥以服务发展为导向,提升教育贡献度
⑦以维护稳定为底线,加强党建和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办好23件实事
(1)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围绕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主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主线,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这两大核心任务,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全省教育发展成就,认真分析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科学提出未来五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要注重规划“四个创新”,即理念与方法创新、内容与功能创新、目标与形式创新、体制与管理创新,确保同省教育规划纲要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机衔接,着力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统筹做好“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做好高校布局与院校设置工作。
(2)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健全并落实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示范区大胆探索、率先突破。继续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监测评估,完善监测办法和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2014年度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报告。依据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切实指导各地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题调研。继续推进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
(3)强化教育发展保障。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确保实现教育经费增长的法定要求落实到位。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教育重点项目经费需要,生均拨款增量部分重点用于内涵建设。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工作,严格管控高校基本建设规模和新增债务。落实省定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完善普通高中生学费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争取社会资金和各地政府支持。强化教育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审计,促进教育经费的规范和有效使用。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考核,完善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工作。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启动智慧教育建设工程,提升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的条件网络化、内容数字化、手段智能化水平。
(4)提高依法治教能力。落实法治要求,把依法治教作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实抓好。积极提出教育立法、修法建议,推动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启动《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行重大教育决策程序,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5)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公办与民办并举,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安工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改薄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薄弱初中提升工程和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组织11个县(区)迎接并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认定。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健全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深化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提升内地高中班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6)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组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报告会。总结推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典型,积极开展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试点。启动第三批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工作。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全面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和技能抽测制度,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质量跟踪制度。开发中职、五年制高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建设50个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等,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社会教育发展水平。召开全省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完善开放大学办学系统,举办面向老年群体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推进“江苏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强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承办好全国终身教育活动周总开幕式。
(7)大力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引导高校合理定位,注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遴选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加强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开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建设,推进高校参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强化督查指导,大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积极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培养能力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围绕内涵建设,加强高校基本建设与管理。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法律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8)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召开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力争有关领域和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重点抓好阶段评估成效明显的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改革试点项目检查,培育改革典型。加快推进高校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评价试点和民办教育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探索独立学院有效的发展方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配套文件精神,研制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教育部。统筹推进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对口单招、专转本等一系列招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选拔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高校章程建设,完成地方公办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研究制订营利与非营利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办法,大力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探索独立学院多途径发展方式。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积极落实《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启动省级预科教育基地和重点目标学校建设,遴选建设第二批省级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加快建设留学生教育服务平台,加大对外推介我省高等教育的力度,扩大来苏留学生规模,打造“留学江苏”品牌。启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继续探索集群式孔子课堂建设新模式。强化教育国际交流新平台建设,启动与加拿大安省大学交流联盟建设,推进与澳门以及巴西等葡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10)增强德育工作实效。完善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寓德育于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之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中小学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11)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不同特点,创新教育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启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严控义务教育学校择校比例,严禁各种形式的分班,加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管理。
(1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深入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举办江苏省第五届学生阳光体育节,积极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塑胶化建设。举办江苏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完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深化全省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开展纪念学生军训3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高中国防班试点工作,不断提升国防教育水平。
(13)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就业工作区域联盟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终总就业率不低于90%。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和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省高校创业教育水平。认真抓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4)健全助学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基本生活费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通过政府补贴、扩大助学金奖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等办法,保证每一个学生能够完成学业。
(15)解决好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适应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完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体系,使留守儿童能够正常接受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特殊学校办学水平,保障残疾孩子平等接受教育。
(16)加强教师师德和能力建设。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免费男幼师600人,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完成各级各类教师省级培训12万人。着力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各类人才工程,选聘60名江苏特聘教授,开展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培训。继续加强市县和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县级中心建设。继续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范围,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
(17)推进高校科研创新。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加快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落实,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择优认定若干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健全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建设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引导高校找准定位,自主开展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提升自主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遴选一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积极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1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强化依法管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完善书香校园创建工作。精心组织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系列活动。继续加强江苏语言与文化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扎实推进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项培训。认真做好教育对口支援,提升支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江苏教育博物馆筹建工作。
(19)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师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凝聚思想共识。召开第23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修订《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完善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规范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认真做好高校统战和群团工作。
(20)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制订我省《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大学文化建设,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江苏大学生年度人物和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网络平台育人效果,突出实践育人重要功能,注重校园文化涵育作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21)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两个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继续对省属高校进行巡视,加强重要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
(22)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县(市、区)”和“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创建活动,完善高校后勤日常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3)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主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认真做好舆情收集和处置,积极开展主题集中采访,努力提升舆论影响力和引导力。深入推进厅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