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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茭陵乡中心小学推行师德“十不准”

作者:李 亮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为切实做好师德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践行师德创先争优 办人民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茭陵乡中心小学自11月份以来,先后召开了以“践行师德 幸福成长”为主题老教师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和家长座谈会,对的自身的从事道德和职业幸福感进行了沟通与交流。与会同志都能结合自身实际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学校“和谐校园、幸福职业”的相关做法,提出了10多条有益建议,形成了“放飞自我 快乐成长 成就幸福”的思想共识。经过认真研讨,该校制定了教师良好从业道德10条标准(十不准):

1、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

3、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4、不准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5、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7、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或随意拖堂,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

8、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

9、不准参加法非的党派和任何邪教组织;

10、不准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从事非法信息的网上传播活动。

该校要求所有老师要能够牢记于心,内于于行,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及同事们的监督,对于违反“十不准”的,本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淮安市茭陵乡中心小学)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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