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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实小再获县“行风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殊荣

作者:缪华 张如祥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缪华 张如祥)近日,从2013年度金湖县行风与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县实验小学再次被评为“行风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这是该校继2011年获得“行风软环境建设十佳单位”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是该校高度重视行风软环境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结成的硕果。

长期以来,金湖实小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暨行风软环境建设,为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校务公开,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收费报批、招生公开政策。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收费通知单制,印发《告家长书》,及时告知收费标准及使用去向,杜绝一切违规操作行为。规范教辅资料,除上级指定教材、教辅用书外,学校不给学生代订任何物品资料。严格执行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进行阳光招生。聘请教育局、纪委领导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对所招收学生一律进行公示,接受所有家长监督,对于不符合招生政策的学生不讲人情,不开后门,严格按制度办事。

加强师德建设,培树育人典型。 制定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与考核体系。每年组织评选“十佳师德标兵”“十佳教学能手”,并定期开展“学先进事迹 树师德典型”演讲,通过先进教师的言行影响带动一批青年教师。深入开展“学习伟人周恩来,践行‘五德’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坚决杜绝以教谋私、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有悖师德规范的行为。坚持做好“校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家长学校”等活动,协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网络,努力促进学生素质发展,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均衡发展。 执行“五严”规定,杜绝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控制作业量。各班课表统一贴在教室前门上、公示在校园网上。任何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或进行有偿家教。扎实、有效地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足够的睡眠时间。出台相应的教学管理与考核办法,每学期只进行期末一次考试。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时间每天不超过六小时,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常规考核,鼓励教师实行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排座位,依照学生的学力水平,实行因材施教,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实施“阳光工程”,对学困生进行有效帮扶,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教师的教学常规考核范畴。

制定整改措施,保障规范运行。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认识,为行风与软环境建设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颁发的《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强化师德建设和考核。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聘请了多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家长会,主动接受监督。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数据和评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及时落实整改。做好“校长接待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家长的咨询。加强信息反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认真分析、作出整改后,学校安排具体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分类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出答复,确保事事有人问,件件有落实。

(金湖县实验小学)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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