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省教育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拟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分级考核、分类支持制度,确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据了解,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牵头高校及协同单位建设进度较缓慢,运行不畅,管理不规范,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协同机制不健全甚至尚未建立,协同单位之间的协同程度不高、协同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针对这些现象,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协同创新中心绩效管理,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构建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建立全程绩效管理模式,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分级考核、分类支持制度,完善激励和退出机制,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和成效。今年将研究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组织专家对两批立项建设的59个协同创新中心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挂钩。考核结果拟分为A、B、C三等,分别占协同创新中心总数的30%、40%、30%。对考评结果为A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持续支持,资金额度保持不变;对考评结果为B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调减支持力度,资金额度降为80%;对考评结果为C的协同创新中心,省财政终止经费支持,并将采取开放竞争、择优遴选的方式重新补充立项中心。
编辑:汤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