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江苏省财政大力扶持全省义务教育

作者:苏财编 朱梦笛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为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我省将在年初将每生每年小学600元、初中850元的基础上将小学标准再提高10元,达到610元。同时,为保证我省淮河以北地区冬季取暖需要,按年生均25元的标准调增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取暖费补助标准,这些地区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相应提高到每生每年635元。

今年省财政下达校安工程奖补资金2.12亿元,支持各地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三年规划,从而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并实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和“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赴苏北乡镇工作毕业生及“农村支教工程”实施学费代偿,2013年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37亿元,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省财政还将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支持力度以及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低保家庭学生的补助标准。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