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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

作者:肖 东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 为防止大气重污染对全省广大师生造成伤害,1月8日,省教育厅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对教育系统如何应对大气重污染作统一要求。

根据该方案,我省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将按照“以人为本,防教结合;属地负责,分级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进行。省教育厅成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地区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根据大气重污染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幼儿园)。各学校根据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通过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情况。

该方案要求,大气重污染预警分级响应措施将根据我省及各地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启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教育厅将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其中,黄色预警发出后,学校 (幼儿园)要指导学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组织学生户外集体活动,提醒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橙色预警发出后,学校(幼儿园)要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集体户外活动,职业学校要停止户外实训;提醒、督促儿童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学生留在室内,避免剧烈活动。红色预警发出后,学校(幼儿园)要停止一切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必要时可临时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将停课信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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