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评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省教育厅近日公布了2014年将要实施的12项教育评估项目。
这12项教育评估项目分别是: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普通高中星级评估,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评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独立学院专业建设抽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据悉,这些教育评估项目均由省教育评估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