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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制度自2007年实行以来,各地积极制定创建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建设保教队伍,增加教育投入,推进内涵建设,有效扩大了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截止2013年底,全省拥有省优质幼儿园(含原示范性实验幼儿园)2869所,占建制幼儿园总数的60%。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部分省优质幼儿园在办园条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内部管理、保教质量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与评估标准产生了一定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学前教育水平,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省教育厅近日发文启动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复审工作。

省教育厅在有关《通知》中明确要求,凡获得省优质幼儿园称号满5年的幼儿园,需在期满当年内申请复审。原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需在2014年、2015年申请复审。逾期不申请复审或未通过复审的,需重新申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每个年度的复审对象均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在江苏教育评估网上公告。

根据省优质幼儿园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大胆创新复审机制。

一是在评估指标上,坚持标准,突出重点。 复审原则上依据《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但为了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复审将突出五个重点。一是保教活动与幼儿发展方面,突出要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一日课程,无小学化现象;幼儿发展水平良好,评价和改进机制健全。二是保教人员与师资素质方面,突出保教人员配备要达到规定资质和数量要求;各类人员均有专业发展规划,师德师风师能良好。三是保教环境与条件保障方面,突出办园规模适度,班额符合规定,占地、用房、户外活动场地等生均资源达到规定标准;保教设施设备和各类玩教具达到装备标准并充分利用。四是保教管理与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幼儿安全、卫生保健、营养配餐等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无责任事故发生;幼儿园信息化管理规范,各类数据采集准确、及时。五是政府重视与辐射作用方面,突出幼儿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充足的办学经费来源,教职工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障;积极参与共建帮扶活动,有相对固定的帮扶对象,发挥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社会满意度高。

二是在评估模式上,统分结合、省市协同。 本着规范、公正、精简、高效的原则,复审工作将实行统分结合、省市协同、分层评估、分工负责的评价模式。省教育评估院统一组织专家对幼儿园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两类:一是材料评审情况良好的,二是材料评审中发现存在一定问题的。第一类免于现场考察,第二类委托市教育局组织现场考察。这一改革,力图既提高省级评估组织的工作效率,又强化市县教育部门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

三是在质量监控上,坚持规范,严格要求 。评估院统一制定现场考察流程、专家工作规范和评估纪律要求。省教育评估院根据材料评审情况和委托现场考察结果对复审幼儿园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凡自评申报或委托考察存在问题的地区,将提高省级抽查比例。经专家复审“通过”的幼儿园名单,报省教育厅审定后予以确认,“暂缓通过”的幼儿园限期一年整改,“不通过”的幼儿园需重新申报省优质幼儿园评估。

复审工作是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充分认识复审工作的意义,切实加强对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政府重视和社会支持,协调解决省优质幼儿园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复审幼儿园创建、迎评、整改的指导,树立正确的保教观念,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人员素质,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发展。要严格申报预审,对达标程度较低的幼儿园暂缓申报,限期整改。要严格评风评纪,保持常态迎评,杜绝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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