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工作即将开始。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已被相关高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须在5月5日至10日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确认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并打印出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后,上交考生所在中学。
2014年,全国共有85所高校(含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在省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在我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共确定自主招生入选对象4000余人。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志愿确认表是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对入选考生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须亲笔签名确认。2、如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则只能从中选择确认1所高校。3、入选考生须参加我省2014年高考,并在高考成绩发布之后,按照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4、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且文化分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控线(11所省属改革试点高校享受相关政策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除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相关高校规定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所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在本科第一批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将予以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确认工作在5月5日至10日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如未确认高校志愿,即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