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人社部详解国企遵守公开招聘应届生规定

作者:车 丽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达到727万人,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促进公平就业,其中,“国企应公开招聘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广受关注,为此,中央台记者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桂桢:哪些措施保障国企切实遵守这一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桂桢介绍,就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更要旗帜鲜明地促进就业公平,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桂桢:一是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二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并且还要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拟聘人员也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三个方面措施就是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四是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其中,国企能否遵守招聘信息公开,拟聘人员公示的规定倍受关注。那么哪些具体举措可以保障这一规定落到实处?

桂桢:我们部也正在制订具体的配套措施,拟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布的渠道,以及招聘工作的流程等内容,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同时各级地方人社部门也会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也希望高校毕业生,能够熟悉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来增强维权的意识。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