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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法院督促令起效 5年未见孩子,父亲终于回家

作者:沈国仪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新华日报》

本报23日关于“两留守儿童五年未见亲爹娘、盱眙县法院向其父发出全国首份《督促令》”的新闻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来到这名谢姓父亲在南京打工的建筑工地,工友们告知,老谢已经赶回老家陪孩子去了。

盱眙县法院发出的这张维护留守儿童权益的“督促令”,虽然上面的内容很简单,要求他履行看望和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法官姚月梅告诉记者,如果拒绝履行“督促令”,造成恶劣后果的话,法院甚至可以以遗弃罪予以起诉。老谢当时就表示,一定会多回家陪陪孩子。

其实,老谢也有难言之隐,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如果国家有政策能让孩子到南京来上学就好了,这样既可让孩子在自己身边,又不耽误孩子上学!虽然这次抽时间回去陪陪,但是接下去还是要骨肉分离。”说完,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失去了父母陪伴的留守儿童的现状令人担忧。据盱眙法院统计,盱眙县有30万人外出务工,有大量的留守儿童。在该县2013年青少年案件中,87.5%为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其中骗抢盗窃、寻衅滋事已经成为了这部分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内容。但是,姚月梅说,“有许多案例,父母回来了,孩子很快就变好了。”

全国妇联去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有61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平均每5个孩子中就有1个农村留守儿童。像盱眙这样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地方,比例就更高。姚月梅就是在办案中被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犯罪现象刺痛,最后想到了颁发“督促令”,她说:“尽管督促令不能真正解决父母回到孩子身边的问题,但可以唤起父母和更多人对留守儿童的重视。”

有媒体认为,关爱留守儿童不能依赖于督促令,督促令是不是“多此一举”?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傅宏教授认为,其实在发达国家,像要求三岁以下孩子父母必须抚养、什么内容不能给18岁以下青少年观看等都有相应的柔性法规,而我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所以,像盱眙法院发出的人性化的督促令,不仅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太少了,对于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亟需完善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心理学角度看,儿童成长过程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教育相当重要,但是对于到城市打工的老谢这些群体来说,这一问题“难处理”:带到城市无法解决上学、就医问题,而且城市的生活成本比在农村高得多,经济上也不一定能承受住。

最终解决进城务工父母和子女的分离问题,既要靠全社会的关心,同时还要着力打破户籍、教育、医疗的城乡二元的“屏障”。“必须让留守儿童享受到父母打工所在地的同城待遇。”省妇联主席缪志红表示,盱眙法院发出关爱留守儿童的督促令,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部分留守儿童在亲情关爱、心理健康、安全管护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他们在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目前我省正试点推进让农村流动儿童更好地融入城市,平等享受同城待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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