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教育部:志愿服务是中职校德育教育重要载体

作者:施雨岑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 新华网

教育部16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将志愿服务视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载体,要求学校将志愿服务纳入教育计划,发挥学生专业技能特长,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大纲明确,中等职业学校要依托各类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场馆等课外活动阵地,发挥学生专业技能特长,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把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社区、做进家庭。

2004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教育途径为德育课教学、实训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与职业指导等,志愿服务为16日发布的大纲新增的内容。

此外,宪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被列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内容之一。

教育部表示,此次修订的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