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教育部:随迁子女将全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作者:刘 盾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随迁子女将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按实有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逐步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日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比例保持在80%,下一步,随迁子女将全部纳入城镇义务教育。

刘利民说,前不久国务院农民工领导小组督查六省区的结果表明,各地政府都有效地保障了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坚持“两为主”、完善“两纳入”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中央财政以奖补资金的方式,对各地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予以奖励性支持,2008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40.51亿元。

刘利民还介绍了对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一是不断提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全面实行按随迁子女实有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增强公办中小学接纳能力,体现以公办学校为主。在超大城市和义务教育资源承载力短缺的特大城市,进一步推动流入地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学额。二是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要制定或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明确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手续、时间等,简化就读手续,规范入学程序。同时,允许一些特大城市根据国家总体精神,实事求是地安排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逐步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三是加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四是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