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报讯(记者 梁早)6月23日,全省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暨总结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工作会议在宁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共同助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今年我们研究提出,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并可根据当地年人均财政收入等情况核增规定比例的专任教师编制。”省编办副巡视员欧阳波表示,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对中小学机构编制进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配置和校长教师交流提供编制保障服务,推动“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沈益峰提出,无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还是生均资助标准,都要随物价水平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可以按照‘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在总量和总体比例内,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省国土资源厅则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基础教育发展和利用地需求。该厅副巡视员顾迅建告诉记者,“我省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已明确要求各地优先安排教育等民生建设用地计划。”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