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中小学放假以来 教育厅每天都接到补课投诉

作者:金 凤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 中国江苏网-《现代快报》

  可组织高三学生周六在校辅导,但不能收费

  江苏中小学放寒假已经有一周多了,教育厅接到的中小学违规补课的投诉电话就一直没停过。昨天,在“回眸十二五,展望十三五”江苏基础教育专题新闻通气会上,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表示,如果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学生的家长,确有答疑辅导的需求,经家长向学校书面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周六可组织高三学生在校答疑辅导,但不能收取费用。

  “假期补课不是新问题,目前还没有找到可以彻底根治的办法。”马斌说,目前每天都会接到反映寒假集中补课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高中,小学基本没有,初中也很少。”

  马斌表示,江苏相关规定始终没有变化,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教育厅督导室副主任张虎成表示,补课现象在苏南比较少,主要集中在苏北,“对个别学校出现的这些(补课)情况,主要是属地管理,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查处和处理,省里会根据情况跟进检查。”

  马斌表示,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如果高三学生要补课,学校不能统一组织上课,仅作答疑,而且不能收费。

  具体来说,如果高三学生和家长确有答疑辅导的需求,经家长向学校书面申请,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周六可组织在校答疑辅导,但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此外,所有中小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其他年级学生占用休息时间(含双休日和寒暑假),在校内外以任何名义集中补课。

  马斌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补课及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罔顾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严格追责,并公开实名曝光。 

  原标题: 原标题:中小学放假以来 教育厅每天都接到补课投诉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