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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价改实施意见公布 民办教育收费将放开

作者:徐红艳 发布时间:2016-09-16 来源: 现代快报

  9月14日南京市物价局转发《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年,南京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将基本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建立。记者注意到,现阶段执行的水电气阶梯价格将进一步完善,实现全市开征污水处理费,水费可能进一步提高。此外,民办小学、初中、高中收费将逐步放开。

  进一步完善水电气油价格改革 

  去年年底,南京举行阶梯水价和气价听证会,包括老五县在内将实施新的、更严格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价格改革,落实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健全差别化水价政策,形成全市相对统一的水价管理体系。

  为加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意见》明确,理顺全市污水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排污费标准,实现全市域开征污水处理费,在污水处理费中明确污泥处置提取费用。目前,污水处理费是包含在水价之中。在污水处理费中增加污泥处置费用,意味着水价有可能上调。

  天然气价格、油价、电价形成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意见》指出,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联动机制。组织实施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优化调整,将销售电价由现行按行业、用途分类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的分类。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去年10月底,南京57家城市公立医院启动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等费用;提高诊疗费、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及手术项目价格。《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二、三级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推进一级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基本形成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梯次价格体系。

  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人均检验检查费用增长与检验检查项目价格调整的联动机制,对人均检验检查费用增长过快的公立医院,降低业务量增长过快的检验检查项目价格。

  交通方面,《意见》指出,完善出租车运价机制,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鼓励道路客运企业提供定制客运等个性化服务。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

  逐步放开民办义务教育、高中收费 

  江苏省物价局日前下发文件,同意南京市浦口区先行试点非营利民办学校收费改革,由学校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对于民办学校收费放开,《意见》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其中,公办幼儿园、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实行行政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费,完善普通高中收费政策,民办教育收费实行分类管理,逐步放开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民办高中收费。

责任编辑:黄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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