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18日讯(记者 周晶) 根据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每年开发不少于45万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其中江苏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岗位占比不低于50%,适合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创新、技术、管理工作岗位需求比例进一步提高。每年开发不少于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场岗位供需对接活动。
意见提出,江苏将综合运用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岗位并接收高校毕业生。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制度,将招聘计划、招聘要求、招聘结果等按规定在网站上公开。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介绍,今后江苏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考研加分、优先录取、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对到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给予提前转正、高定工资等政策倾斜。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享受期满的,经考核可转为长期岗位。加大机关定向招录力度,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招录公务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
此外,江苏还将帮扶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支持在各类新兴产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和各类新业态、新模式中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对毕业生暂时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可先接受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给予每月不低于上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