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明确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调整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要求,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我省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自2017年起作如下调整:
  一、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原本二、本三批次合并,原跨本一、本二批次招生院校符合条件的纳入本一批次。
  二、体育类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艺术类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批次合并。
  三、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将各批次考生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数由5个增加到8个。
  据了解,全国多数省份已进行了录取批次调整,调整后扩大了考生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