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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开始申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4 来源: 江苏教育发布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2017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部署。哪些项目可以申报?有哪些注意点?

  哪三类项目可以申报?

  第一类:面向基层的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项目,为本项目的主体。

  在集体和个人项目申报中,鼓励个人特别是教师个人申报。本项目须在县级和设区市申报评审的基础上上报。

  具体申报内容及要求见《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5〕19号)文件。

  第二类:教育名家的教育思想推广项目,以江苏教育名家为主。以实践、推广、深化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教育名家的教育思想为基本定位。

  “教育名家”可以是江苏的教育名家,在职在世与否不限;非本省的教育名家,必须得到申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的推崇,并长期践行其教育思想。项目侧重于教育名家教学思想的转化和深化,并努力形成教育名家的教育文化资源。申报单位要有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育家思想成果推广中心(研究所等)。项目申报对象不限,以学校申报为主。项目从严把握,不分配名额。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自愿申报。

  第三类: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重大研究项目。

  要从影响全国、引领未来、走向世界的大思维、大格局出发,形成具有宏观、普适、前瞻的项目视野,既关注全省基础教育在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向性问题,又要有清晰、具体、可操作的改革路径,立足现实需求,瞄准前沿态势,提出江苏基础教育创新发展、优质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引领发展的大战略、大思路、大智慧,力争在理论、制度、实践等方面有重大突破。鼓励对基础教育教学现实难题破解的研究。本项目申报对象不限,项目从严把握,不分配名额。各地、各单位或个人自愿申报。省属单位或省市联合组织申报的,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第二、三类项目除上述要求外,其他亦按苏教基〔2015〕19号文件精神执行。

  有哪些注意事项?

  1.项目必须有一批不同地区的实验学校,以项目申报批准实施的契机,形成发展联盟,谋求协同创新。

  2.所有申报项目除在本地或本设区市区域内有若干所推广实验学校外,须在本设区市以外的苏北地区有挂钩推广的县或5所以上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形成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实验学校联盟。

  3.第二、三类项目要明确其中一所学校为项目实施的执行学校。

  4.今年项目申报要注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三类项目不得交叉

  时间节点

  实行校、县、市、省递进申报机制,各设区市教育局在校县市评审的基础上,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汇总后,于3月2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其中电子版发送至xujq@ec.js.edu.cn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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