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开篇语
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省2016-2020年在全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2010年以来,我省认真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基本缓解,但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区域、城乡和园际存在差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保障机制、师资队伍素质、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实施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建设成果、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我省将从注重扩大资源转向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从注重解决群众急需向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从注重重点建设转向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从注重项目推进转向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
在实施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的过程中,我省各地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做法。从今日起,“江苏教育发布”将开辟专栏《身边的学前教育》,介绍各地的工作经验。第一期,我们推出镇江扬中市的做法——
扬中市:聚焦更高目标,聚力优质均衡
为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近期扬中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程度、体制活力、教职工综合素养满足儿童就近接受优质普惠学前教育的需求等系列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五大发展目标、四大重点任务,具体有哪些?请看下方。
五大发展目标
1.科学布局,超前规划
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幼儿园,有条件的覆盖常住人口0.8万人左右。新建幼儿园规模控制在9-12个班,班额达标。
2.理顺体制,促进多元
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就读的幼儿达90%,在达省优质园标准幼儿园就读的幼儿达90%以上。
3.保教并重,质量提升
优化学前教育评价方式,整体推进课程游戏化。
4.强化保障,合理分担
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8%以上,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成本分担机制。
5.配编到位,素质提优
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100%,其中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90%以上,公办园在编教师占比达80%以上。
四大重点任务
1.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市级统筹、市镇共建、以镇为主”的办园体制
明确各镇(街、区)承担发展辖区内学前教育的责任;完善多元办园机制。多种渠道筹措学前教育资金。将普惠性民办园财政经费纳入统一管理,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执行公办园同等补贴政策。对完成各类创建的民办园,给予一定的经费奖补;完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建立财政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水平,其中残障儿童参照普通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发放。保证保教设施设备和教具玩具图书更新财政补贴标准达到生均200元/年。保障生均营运成本(不包含资本性支出与折旧费)达到1.2万元/学年,生均完全成本(含固定资产折旧)达到1.5万元/学年,其中公办园学前教育政府性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投入80%以上,剩余部分由社会举办者及家庭补充。普惠性民办园可以参照公办园收费政策,适当上浮保教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20%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开辟专款专用通道,通过增设专项奖励资金、农村园扶持基金、民办园教师特殊津贴、专业团队培训基金、编外教师扶持资金等,促进学前教育创新创优发展。
2.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推行“早教机构”与“幼儿园附属早教指导站”同步布局。建立“扬中市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的课程审议制度”,在园舍面积上,保证3轨建设的幼儿园占地12亩以上,4轨建设的幼儿园占地15亩以上;实现幼儿园日常生活的无障碍化;研制《扬中市幼儿园教育装备标准(试行)》,配齐配足各类设施设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方案设计和文化功能设计,建成后,市住建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教育等部门进行验收。
3.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试行“园长职级制”,探索“市管园用”的用人机制,扩大园长自主用人权。建立学前教育师范生订单培养制度,建立“扬中市学前教育在职教师诊断补缺研训制度”,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
4.优化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鼓励教师开展“保教质量自主研析”,启动“中长期问诊把脉”机制,制定“扬中市幼儿园发展专业性诊断评估制度”,委托学前专业的第三方进入幼儿园进行诊断性评估分析。重视“幼托衔接”,大力发展早教服务事业;重视“幼小衔接”,做好起点教育;重视残障儿童融合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入园率达90%,其中进入普通幼儿园就读率达80%,推进医教结合,鼓励社会各类康复机构、福利机构为学龄前残障儿童提供康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