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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31 来源: 江苏教育发布

  为全面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7年我省继续推进全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和内容都有哪些要求?试点学校需符合哪些条件?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

  试点范围

  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试点内容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由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二)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

  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试点条件

  (一)专业要求

  优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十一五”期间示范专业。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参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合作规模

  “3+3”项目牵头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40人。

  “3+4”项目每所中职学校合作本科高校一般不超过2所,同一合作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35人。

  (三)入学条件

  试点项目入学条件由牵头院校与参与院校共同制定。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农林牧渔大类专业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

  (四)课程衔接

  试点院校要将开发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作为建设主要任务,密切联合行业企业,认真研究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

  (五)转段要求

  相关院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实施转段升学工作,注重过程性考核,并在第一学期向学生公布转段升学方案。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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