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集中展示全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取得的丰硕成果,根据省文明办2011年工作要求,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其中的“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目征集时间
2011年8月25日~9月25日。
二、参评对象及活动组织
参评对象为全省中学和小学。
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闻中心牵头负责,《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编辑部协助完成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同步开设活动专题,进行网上宣传。
三、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剧目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5分钟。
四、作品报送
本次活动的剧目征集与初评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完成,其中,每个大市报送4个剧目:市直中、小学各2个;每个县(市、区)报送6个剧目:中学3个、小学3个。
各教育局请于9月25日前,将剧目脚本及剧目信息表发送到校园心理剧活动专用QQ:1397451635上,同时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闻中心:①报送剧目的DVD光盘;②文字脚本的纸质文稿;③剧目信息表。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025-86275747 ,传真:025-86275721 ,通讯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邮编:210036。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上公布和刊发。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小星星》将邀请部分优秀剧目的老师、同学做客直播间,讲述校园心理剧创作背后的故事,演播相关心理剧的片段。
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将于10月份举行。
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
【附件】 校园心理剧信息填写样式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联系点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集中展示全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取得的丰硕成果,根据省文明办2011年工作要求,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其中的“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剧目征集时间
2011年8月25日~9月20日。
二、参评对象及活动组织
参评对象为全省各联系点中学和小学。
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新闻中心牵头负责,《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编辑部协助完成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同步开设活动专题,进行网上宣传。
三、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剧目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5分钟。
四、作品报送
每所学校报送1-2个剧目,请于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办公室:①报送剧目的DVD光盘;②文字脚本的纸质文稿;③剧目信息表。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025-86275747 ,传真:025-86275721 ,通讯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邮编:210036。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上公布和刊发。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少儿广播节目——《小星星》将邀请部分优秀剧目的老师、同学做客直播间,讲述校园心理剧创作背后的故事,演播相关心理剧的片段,获奖单位可本着自愿的原则确定是否参加。
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展演活动将于10月份举行。
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
【附件】 校园心理剧信息填写样式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编辑: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