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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江教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省文明办工作要求,继续在广大中小学开展“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牵头负责,敬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地中小学校积极参加本年度的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参赛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至11月。

二、参评对象及活动组织

参评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本次活动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教育新闻网)牵头负责,《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等编辑部协助完成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同步开设活动专题,进行网上宣传。

三、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内容: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学习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的性教育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作品内容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

四、作品报送

请于9月1日~30日,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专栏,按要求报送剧目信息,并将拍摄的作品(转录为wm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在300MB以内)和剧目脚本一起发送到“校园心理剧”作品征集专用邮箱:jsxyxlj@126.com,邮件标题为“《作品名称》+学校全称”。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每所学校报送的作品不超过两个,作品可由学校报送,也可由教育局集中报送。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公布。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现场汇演将于2014年11月举行。

本次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14年5月7日

欢迎订购:

《成长不烦恼——“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精粹》光盘

各相关学校:

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是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系列教育活动之一,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教育新闻网牵头负责。

自2010年以来,这一评选征集活动已连续举办了4届,并每年进行优秀剧目展演。这些由师生们自编自导自演的优秀剧目,通过情境表演的方式,展示未成年人的心理冲突、困惑、烦恼,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元素融汇其中,让学生在表演、观摩中感受生活的美好,得到心灵的启迪。

为了进一步扩大“校园心理剧”的影响力和教育功能,帮助广大师生创作出更好的“校园心理剧”脚本、拍摄出更优秀的“校园心理剧”剧目,我们将参加2013年“校园心理剧”展演的特等奖剧目演出视频以及文字脚本进行了汇编,并由江苏音像出版社正式出版。本套光盘可作为心理教育的辅助教材,也可作为“校园心理剧”创作、表演的范本。同时我们将“2013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创作培训班”的课件和视频上传至“江苏教育新闻网”——“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专栏,各校可自行下载浏览(百度网盘下载地址)。

衷心希望这些生动活泼的“校园心理剧”,能让学生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老师从中发现教育的契机,家长从中学会如何更好地与孩子交流;希望这一汇编,能作为一种形象的辅助教材,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开展。

订购方式:

请将订单电子版发送邮箱800051949@qq.com,或传真至025-86275721,在线咨询QQ:800051949。您也可以填写订单,寄送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江苏教育报刊总社(邮编210036)李月昭收。

附件:光盘征订单.doc

编辑:李月昭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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