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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充分展示、广泛宣传特殊教育工作者忠诚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感人事迹,深入推进全省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全社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促进江苏特殊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经省教育厅批准,决定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机构 

  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成立“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评委会。评委会由省教育厅领导、香港田家炳基金会负责人、江苏省教育基金会负责人、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等组成。

  二、参评对象 

  长期坚持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一线岗位(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绩突出、事迹感人,遵循特教规律、在引导帮助特教学生成长成才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特教工作者。已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表彰的教师不再列入推荐。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事迹感人;

  3.遵循特殊教育教学规律和特教学生成长规律,科学、精心引导帮助特教学生成长成才;

  4.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学生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由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参评条件认真组织推荐优秀特教工作者(原则上1所特教学校推荐1人),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工作照或生活照。

  各地推荐申报材料请以省辖市为单位,在4月30日前寄送至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徐月仪收(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86275749),同时发送电子版到jsenews@qq.com

  2.集中宣传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江苏教育新闻网上线“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专题网页,集中宣传候选教师优秀事迹。

  3.初评入围阶段(6月11日~6月15日)

  在评委会领导下,由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牵头,结合初评网络投票结果,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参评人选进行初审,经综合评议后遴选出20位 “2015最美特校教师”候选人。

  4.深入宣传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组织编辑记者,联合候选人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对入围教师进行深层次采访,完成文字稿件撰写和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文字稿件在《江苏教育报》、《现代特殊教育》“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专栏内刊发,并在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江苏教育新闻网制作“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终评投票网页,接受各地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投票。

  5.终评、公示阶段(8月1日-8月31日)

  8月初评委会召开终评会议,综合网络票选等各方面情况,最终评出10位“2015最美特校教师”及10位“2015最美特校教师”提名奖人选,并通过江苏教育新闻网和江苏省教育基金会网站公示。

  五、表彰奖励 

  1.9月上旬(教师节前),举行“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表彰仪式,对获选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2.由香港田家炳基金会、江苏省教育基金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出资,组织20位荣获表彰的“最美特校教师”赴香港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特殊教育业务专题培训、考察。

  3.汇编出版《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优秀事迹》,同时邀请社会媒体对最美特校教师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 “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5最美特校教师”推荐表 (点击下载)

  江苏省教育基金会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2015年4月9日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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