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2018年秋学期即将结束之际,1月中旬,扬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并切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孩子因烟花爆竹、人群拥堵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向师生家长宣传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扬州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与古运河交界处以西,国道328以北,启扬高速公路以东,宁启铁路以南区域内,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学生并带动家庭成员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要求各学校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扬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