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小学幼儿园先行“陪餐制”

作者:刘 颖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南大附中后厨。

 

南大附中食堂的留样冰箱。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开始执行,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不少中小学幼儿园了解到,事实上,南京大部分学校早就这样做。

  南京大多数学校师生共同用餐

  《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南京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诸钟亮告诉记者,学校从校长到老师,每天都和学生同一餐标,一起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从源头抓起。在南大附中的食堂里,餐具全部消毒并摆放整齐;有专门的留样柜;挡鼠板、消毒水池等必要措施一应俱全;粮油米面和菜品新鲜都在保质期内;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持证上岗等,在各方面都符合规范要求。

  不仅留样,还有24小时无死角监控

  《规定》还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在田家炳中学,学校食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24小时无死角监控,食品严格管理,每天都有留样,食堂每天都会广播今日菜品,让学生可以在排队时就挑选自己想吃的菜。这种管理模式称之为“五常六T”管理模式。食堂工作管理团队在五常“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的管理要求下,努力做到六T“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

  不少学校成立家长参与的膳食委员会

  《规定》要求,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不少学校都建立了由家长参与的膳食委员会,家长可以选择任何一天体验食堂,参与食品采购、供餐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