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细化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用餐陪餐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来源: 江苏教育网

  4月1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其中特别提到“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镇江市教育局积极响应,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用餐陪餐制度,坚持师生同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伙食质量。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立足于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联合推出的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快推进阳光、透明的中小学食堂管理体系建设,为中小学幼儿园用餐陪餐制度的实行提供技术支持。

  强化责任意识,构筑食品安全防线。该市教育系统将食品安全与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挂钩,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全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既破解了食品安全事故索赔难,又倒逼各个学校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促进食品规范操作。

  创新管理模式,广泛落实陪餐制度。镇江市早在2015年就开始实施陪餐制度。镇江市江滨实验小学实施教师陪餐制度,不断创新学生用餐管理模式,通过开展“每周菜谱公示”“我最喜欢的菜肴评比”“学生自助式用餐管理”“家长代表参观食堂”等活动,促进学校食堂的优化管理,从根本上促进学生在校期间用餐的安全、健康、营养。扬中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长期坚持值日校长陪餐制,全面熟悉学生午餐状况,监督、促进食堂的食品安全与饭菜质量的提高。该市幼儿园每周将一周食谱发到家长手机上,方便家长及时了解孩子在园饮食。

  构建联动机制,全程接受群众监督。镇江市教育局鼓励各地各校制定多方面人员提前介入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扬中市外国语小学教育集团制定学校行政人员及家长志愿者陪餐制度,定期召开家委会就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伙食结算等问题听取家长代表意见,随时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抽查和家长志愿者的督查,提高学校食堂运作的透明度。

(镇江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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