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陈德胜 发布时间:2016-04-25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近日,扬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扬教办发〔2016〕43号),要求全市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求把学习宣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制订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形成学习宣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兴办教育,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要原原本本学习罗志军书记、石泰峰省长讲话以及《意见》精神,确保把会议精神学深、吃透,教育机关干部以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做到学习全覆盖。要结合教职工大会、教师培训会等活动,把精神传达到教职员工。要把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广泛开展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大学习、大讨论

  细化方案,抓好落实。要求紧密联系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联系本地本校工作实际,联系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实际,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当中。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召开本地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要根据会议明确的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认真做好“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修订编制工作。把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找准会议精神与本地工作的结合点。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负责同志根据分工和职责全力投入,各科室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工作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及《意见》精神,汇报贯彻落实有关精神的思路与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视、关心、支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意见》顺利实施。

  (扬州市教育局)

    附件: (扬教办发〔2016〕43号)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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