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市、县(市、区)教育局、旅游局: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的文明旅游素质,强化文明旅游行为教育和习惯养成,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通知》和省文明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的责任分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课堂在路上——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教育厅、省旅游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组委会,协调指导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1.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征文大赛。 

  2.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书法、绘画大赛。 

  3.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摄影大赛。 

  4.举办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微视频大赛。 

  四、活动安排 

  1.20164月—10月举行“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宣传、组织、推广、评比等工作。 

  2.201611月举行“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地教育局、旅游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教育局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相关责任人,确保各项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各地旅游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提供便利,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扎实有效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把活动与文明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与学校社团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增强德育的针对性,为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当好宣传员和志愿者,与家长共同践行文明旅游,弘扬中华文化营造浓郁氛围。 

  本次活动具体工作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江苏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全力协助。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联系人:梁早 

  联系电话:025-86381330 13952056386 

  电子信箱:3320278730@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B506 

  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联系人:余鹏 

  联系电话:025-83421691 

  附件:全省中小学生文明旅游教育“体验·分享”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旅游局 

  201648            

责任编辑: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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