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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毕业生创业最高可贷10万

作者:吕 妍 发布时间:2009-04-27 来源: 新华报业网转自《新华日报》

记者从24日召开的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鼓励和帮助大学生创业,南京市启动“1311”工程,并出台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1311”工程是指建立一个市级毕业生创业示范园;鼓励并支持区县、开发区和有条件的高校、企业建立30个毕业生创业园;扶持1000名毕业生创业;组织1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据悉,南京市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街)经评估后可作为市级毕业生创业示范园的,给予适当补贴;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规费优惠和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工商注册等费用;对创办公司的,注册资本可分期缴纳;对首次创业成功和吸纳其他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创办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在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最高可提高到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采取投资或担保方式为来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启动资金,创业成功并按时还本付息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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