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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创新中破解大学生就业难

作者:朱步楼 发布时间:2009-04-25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转自《中国教育报》

朱步楼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中高素质的生力军。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创新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既是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需要长期应对和破解的难题。

“需要工作的人”与“工作需要的人”不能很好对接当前,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逐步减小,宏观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明显加大、矛盾更为突出。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将达到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52万人,加上往年积存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预计实际需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超过700万人。按照供求平衡理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有相应数量的社会有效需求。短期内社会有效需求增长显然无法达到要求。高校毕业生数量的大幅度增长,一方面为社会带来了大量人才,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供需矛盾,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就业难的问题。

在就业结构上,存在“有业不就”与“无业可就”并存的压力。 从地区分布看,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县级以下农村及城镇就业的比例明显偏低;从人才培养看,有些高校的专业设置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致使专业人才的产出与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从用人单位看,人才高消费、重男轻女、片面强调工作经验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导致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和流向与实际的人才需求产生了结构性矛盾,“需要工作的人”与“工作需要的人”不能很好对接,加剧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在思想观念上,存在“大众化教育”与“精英化就业”的反差。 大学生就业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必然带来就业层次的大众化,但大学生“天之骄子”的光环尚未褪去,大众化的就业观念并未普遍树立,再加上“学而优则仕”等传统思想的影响,许多大学生将就业眼光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资企业,不愿意去中小企业和条件艰苦的地区工作,就业期望值偏高。不仅是大学生本人,包括社会、家庭,都不同程度存在这种就业观念,人为地增加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大学生就业是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各种矛盾和问题十分集中的情况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尤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基础。 实践表明,推动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本上要靠知识、靠创新、靠人才。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聪明才智,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利于把毕业生就业人数的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这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在当代大学生身上,寄托着无数家长的希望,他们的就业问题关系着成千上万家庭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能否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不仅对于高校毕业生自身的锻炼成长十分重要,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这是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大学生就业问题在高等教育发展链条上处于关键位置。大学生就业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培养环节的问题,更会对招生产生重大影响,就业好的学校,报考的人就会多,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也会与日俱增,学校就能获得进一步发展。因此,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高等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开拓就业渠道,创新人才培养,加大就业援助高等教育大众化并没有造成大学生过剩。 有数据显示,我国每百人中大学生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破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关键要根据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坚持以系统观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人才培养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加有效岗位供给。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归根到底要靠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更多、更有吸引力的岗位。应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的大局中来考量,牢固树立“以发展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理念,以经济发展拉动社会人才需求,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充足的就业岗位。

发挥政策调控作用,积极开拓就业渠道。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工作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特别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我们要抓好这些政策的衔接配套和贯彻实施,真正发挥政策的调控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聘用或吸纳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和实施“三年百万”见习计划等,既是加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培养和储备,也是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使基层真正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广阔天地。

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各种就业壁垒。 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保证人才公平竞争,构建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合理流动”的大环境,使到中西部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真正“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流得动”,使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有扶持、择业有保障”。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条件,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模式,做到培养人才与社会需求同步衔接。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根据毕业生需要,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强化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困难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用人择业观念。 要加大就业政策、就业观念和促进就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力。加强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引导他们找到适合自己实干的用武之地。各类用人单位都要确立科学的人才观,摒弃各种“偏见”和性别歧视,制定合理选人标准,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原载《中国教育报》2009年4月25日第3版 作者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法学博士)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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