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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因经济利益引纠纷对簿公堂

作者:何蒋勇 发布时间:2012-04-25 来源: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现今大学生创业的很多,也不乏成功案例,更有不少励志故事可借鉴。但是也有许多不仅失败了,而且还不得不对峙公堂的案例。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大学生创业引发的合伙协议纠纷。

小齐和小叶都是宁波某高校的在校学生,在大学生创业大潮下两人都没hold住。小齐原先就一直在做家教生意,几年下来积累下不少电话、QQ、飞信等资源,并在家教界具有一定的名气。

但小齐人到大四,其他事情忙了起来,就找了大二的小叶入伙。小齐将所拥有的无形资源都交给小叶经营,自己则退到帮忙的位置。不过两人签署协议规定,小叶必须在小齐在校上课期间的8个月中,每个月支付小齐800~1000元的利润分成,每个月利润2400以下的支付800元,2400元以上的支付1000元。

只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经济利益的时候就会有冲突。小叶接手后联合小齐在报纸上登了家教广告,其中广告费小叶出了大头,小齐出了小头。而后两人合作经营之后,小叶除了第一、二个月支付利润分成给小齐,后面两个月就以业绩不好为由,拒绝支付。小齐几次讨要不成,两人关系迅速恶化,一气之下将小叶告上公堂。要求小叶支付分成1800元及违约金5000元,并归还自己提供的电话、客户资源、QQ群等。

法官接手这件案件后就迅速介入处理,起先小叶的态度非常强硬,他经常挂在嘴边就一句话,他父母是老实人容易吃亏,他就要硬到底。法官几次组织调解,并发动小叶老师、父母一同劝解,同时也做小齐的工作。最后小叶答应支付小齐1300元,并同时归还小齐电话和QQ群。小齐则表示家教社的名号已经被小叶做臭了,他不要了,那个登报的联系电话也留给小叶好了,他宁可重新开始做。这件事虽然看似圆满解决了,但留给小齐和小叶的阴影却是永远的。

大学生往往对未来充满希望,他们有着年轻的血液、蓬勃的朝气,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而这些都是一个创业者应该具备的素质。但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常常盲目乐观,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对于创业中的挫折和失败,许多创业者感到十分痛苦茫然,甚至沮丧消沉。看到成功,也看到失败,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年轻的创业者更加理智。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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