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考信息 > 就业 > 正文

“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7月至9月开展

作者:杜宇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将于7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力争在今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记者30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开展上述行动,并提出多项措施。

《通知》强调,要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渠道,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快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进度,组织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对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通知》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第三季度集中开展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供就业信息,落实扶持政策,开发一批基层就业岗位。

《通知》表示,要认真实施“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应由当地政府所负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可从中央财政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

附:《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