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
你们好!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这一现象更加突出,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给予高度重视,为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尽早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46号)的要求,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对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实行统一就业援助登记,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援助服务,具体登记办法和相关服务内容告知如下,请你们及时办理登记手续,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提供服务。
一、登记对象和条件:
凡毕业后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08、09届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登记程序和要求:
符合条件预登记的毕业生首先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njbys.gov.cn )的“就业援助” 模块录入个人简历,然后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等原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审核手续。困难家庭毕业生须由本人持毕业证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市总工会出具的当年度审核有效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当年度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进行申请就业援助。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请于11月20日前到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 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四、提供服务内容及联系方式:
1.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或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我中心将给予一对一指导、优先推荐、重点推荐并确保就业。联系人:闫老师,83151906。
2.岗位信息服务:凡已登记的毕业生可获得我中心提供不低于3次的就业岗位信息,同时我们将根据单位需求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联系人:闫老师,83151906。
3.毕业生双选会: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免费参加我中心每周六举办的毕业生公益专场招聘会及不定期大型公益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等双选会。联系人:李老师,83151905。
4.见习实训: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参加为期3-6月的南京市见习实训计划,毕业生通过见习实践增强岗位操作水平,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以提高自身的择业竞争力,实训期间可获得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10元,综合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元。联系人:王老师,83151908。
5.就业指导:未就业毕业生可免费参加我中心每周六举办的就业讲座及不定期大型讲座、专家个性咨询、网络指导、'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校园行'巡回演讲等就业指导服务,以此来提高毕业生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就业政策,认识自我、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联系人:刘老师,83151907
6.创业援助服务:我中心对有创业愿望或已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联系人:张老师、郭老师,83197131、83191931。
各位毕业生,金融危机当下,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望你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自己的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便于我们为您们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并衷心祝愿你们早日就业!
办理部门: 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夏305室
网 址: http://www.njbys.gov.cn
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9年7月17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