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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企业录用残疾毕业生有补贴

作者:陈 兵 江丰宏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新华报业网

近日,连云港市出台举措鼓励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对于在非公益性岗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从签订劳动协议起,连续3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补贴。同时,残疾毕业生自主创业,也可享受减免收费及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当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为此,连云港市鼓励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规定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政策基础上,对超比例安置高校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各单位、部门开发的城市和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除享受政府有关补贴外,另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50元的就业补贴。

与此同时,连云港加大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规定对于在非公益性岗位安排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从签订劳动协议起,连续3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补贴。

此外,还有针对残疾毕业生的多项优惠政策,如实行免费就业创业培训,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参加连云港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部门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费用全部免费。该市规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规定行业内,3年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创业并从事微利项目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在其自筹经费不足时,可享受小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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