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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可申请援助

作者:端 木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扬子晚报网

为确保2010届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记者16日从南京市人事局获悉,该市将对南京籍2010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专项就业援助,确保他们能尽早找到工作。

据介绍,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学历等不同情况,南京市人事部门将通过提供相关就业信息、开展个别就业指导、安排参加见习实训、推荐就业岗位等多种形式的专项就业援助,实现困难家庭毕业生当年就业的目标。即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申请登记对象和条件为:南京籍2010届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符合条件登记申请的毕业生首先通过南京毕业生就业网(www.njbys.gov.cn)的“就业援助”模块进行网上登记,然后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填写《南京市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请登记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市总工会出具并于2010年度审核有效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发放并于2010年度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我市城乡居民户口簿;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毕业后须提供)《身份证》以及在校学习成绩表和个人求职简历。

2010届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申请就业援助登记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办理地点在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305室。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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