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0年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近日, 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征集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
据了解,对吸纳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已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关政府部门将在3年内,按照录用的人数和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据悉,有相关需求的苏州用人单位可填写《苏州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岗位申报表》,于5月31日前送至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申报,并提供经年检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杨明妍、陈颖斐;电话:0512-65221132,传真:0512-65221132,EMAIL:ymy@szrc.cn.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