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荣获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4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10月11日,江苏省文明委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经省文明委复查,江苏教育报刊总社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近年来总社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多年来,总社高度重视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自觉将文明创建工作融于单位管理、业务工作及幸福总社建设中。历史上,总社多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并曾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13年以来,总社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社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工会、团支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努力形成全员创建的生动局面,依靠机制推动文明创建制度化,把文明部室作为总社对部门工作的最高评价,把文明员工作为总社对员工个人的最高荣誉,把评优与分配、晋升职务职称挂钩,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的激励功能和引领功能。因成绩突出,2015年总社还荣获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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