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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小学食堂涨价须家长同意

作者:石小磊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去年以来大米、油、鸡蛋、猪肉纷纷涨价,也导致不少学校食堂价格水涨船高,如何合理地控制成本又保证伙食质量?镇江市日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实行2个月,镇江中学里6块钱可以吃一顿1大荤2小荤1蔬菜1汤的“大餐”!这中间,有什么奥妙?记者近日来到镇江进行探访。

【四条创新规定】

中小学食堂不准外包

学校食堂承包给外边,是很通常的做法。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承包者追求利润,侵害学生利益的情况。镇江《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学生食堂必须遵循保本经营的原则,原则上不对外承包。现在实现承包经营,合约未到期的学校必须“0租金”,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而承包者必须相应降低伙食费标准或菜肴价格。

菜肴涨价须家长同意

长期以来,食堂的经营者想涨价就涨价,或是通过降低质量减少分量“变相涨价”的情况时有发生。《暂行办法》要求,学校伙食费根据管辖权限,由各级价格部门实行备案管理,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学校也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报价格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盈余超3%必须全额退还

食堂如何才算“保本经营”?镇江的规定是,伙食费学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未超过3%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所有盈余部分必须全额退还学生。镇江市物价局介绍,这一规定并非给学校食堂一个“盈利”空间,而是给学校提供了一个衡量的标准,控制不好超过3%的,所有结余全额退还,3%之内部分则可以用来平衡菜价波动带来的成本变化。

伙食费不准成教师福利

过去,食堂伙食费往往成了学校任意列支经费的“小金库”。新办法对食堂经营的成本进行了严格规定,严禁用学生食堂的费用补贴教职工伙食,不得将老师生活补贴、学校招待费等计入学生伙食成本,不得将学生食堂结余发放教职工资金、福利等。

【两个创新做法】

市属学校抱团成立“食堂管委会”

食品纷纷大幅涨价,食堂怎么稳定价格、把住质量关?镇江的办法是,让学校食堂“抱团经营”。镇江市成立了市属学校食堂管委会,装备中心负责所有这些签约学校食堂的经营。目前,已有6所市属学校参加了“食堂管委会”。食堂管委会对所有学校食堂统一进行原材料招标采购,几所学校统一价格、统一配餐标准、统一人员管理标准。

另一种合作方式,是镇江润州区教育部门集中配送的食堂经营模式,也是《暂行办法》中要求逐步推广的模式。润州区的16所区属中小学实施了“集中采购、定点加工、统一配送、分校烹饪”的操作方式,由区教育局装备中心负责经营,全区设3个加工点,每天清晨4点半对采购食物清洗和初加工,净菜打包,9点左右分送到16所学校,学校再进行第二次清洗、烹饪。润州区装备中心每天进9000斤蔬菜,菜价比批发价还要低5个百分点左右。

营养师负责制定学生一周菜谱

不管是镇江市市属学校食堂管委会,还是润州区教育装备中心,都有专门的营养师负责给学生制定菜谱。润州区教育装备中心的营养师丁俊宏介绍,学生每顿中餐平均搭配1两7钱荤菜和2两2钱蔬菜。根据各个年级,不同的年龄段,配餐分量略有不同,价格有5毛到1块钱的差距。

【好消息】

国家发改委关注镇江模式有望全省推广

“近几年,我们接到的反映学校食堂价格的投诉占教育投诉的50%以上,”镇江市物价局局长武白苹告诉记者,这也是镇江市决心对中小学食堂伙食费加强管理的原因之一。“下一步,我们还将在镇江的高校推进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镇江对食堂伙食费的管理模式不但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肯定,还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关注,待镇江模式进一步成熟后有望在全省中小学推广。

【看看效果】

“食堂新政”实行2个月以来,效果如何?请看记者记录的账单:

润州区“配送模式”:午餐每顿6.5元,包括1大荤1小荤1蔬菜1汤

市属学校“抱团模式”:午餐每顿6元包括1大荤2小荤1蔬菜1汤

在镇江实验学校魅力之城分校,初三学生杨柳告诉记者,她一个月的伙食费大概在130元左右,自己对学校的伙食挺满意的,菜做得也挺好吃。而另一位二年级的学生家长周书芹告诉记者:“我们家长最关心的无非就是安全和营养,现在看来都能让人满意,孩子每天回家也说吃得不错,我们就放心了。”

11月22日中午12点不到,镇江外国语学校的食堂里已经聚满了下课的学生们,因学生和家长的要求,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是每天5菜一汤的配餐标准,价格7元钱。当天中午学生们打到的菜是糖醋排骨、西红柿炒蛋、芹菜炒香干、土豆海带丝、鸭血豆腐和金针菇肉丝汤,米饭无限量供应。除了统一配餐外,还有些特色炒饭供学生选择。学生们对饭菜评价,“满意”与“基本满意”的都超过了85%。

【附件】 《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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