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市召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布置会,全面启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的指导意见》精神,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市县负责;统筹规划、分年化解;严格管理、构建机制”的原则,通过完善控债机制、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等措施,到“十二五”末基本化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基建债务,引导学校科学规划、勤俭办学、优质特色发展。
该市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的清理核实范围包括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市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在修建校舍等方面形成的债务的账面余额。清理核实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学校自查阶段,学校成立清理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用15天的时间,按统一要求对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时间、数据、合同和协议等逐项登记核实,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二个阶段是市级审核阶段,市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对每所学校填报的每一笔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数据及经手人、证明人等逐项核对。在此基础上,该市财政、教育等部门将根据高中阶段学校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尽快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工作方案,确保完成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债务化解目标任务。
(兴化市教育局组宣科)
编辑:周灵